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的决策部署,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3月2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色。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县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仍然存在县城规模无序扩张、布局不合理、密度和强度过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不足、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转变县城开发建设方式,推进县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意见》明确,在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设畅通的步行系统、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十方面严格落实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有关要求。
在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意见》特别指出,县城新建建筑要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应用,推进北方县城清洁取暖,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